阿里云服务器
当前位置: 首页 > 军事
军事 重庆信息港 2022-05-10 531浏览

广东中山港新增为药品进口口岸

新快报讯 记者梁瑜报道 4月26日,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和海关总署办公厅联合发布公告表示,经国务院批准,已同意增设中山市中山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。

公告称,除《药品进口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第十条规定的药品外,其他进口中药(含中药材)、化学药品(包括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)可经由中山市中山港口岸(中山港、小榄港、黄圃港、神湾港)进口。

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始履行《办法》规定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,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开始承担中山市中山港口岸的药品口岸检验工作。

中山市
重庆信息港

重庆信息港10000+篇文章

站点 微博

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重庆信息港立场,转载请注明出处

返回列表

拓展阅读

阿里云服务器

Copyright 2003-2025 by 重庆信息港 chq.sczixun.cn All Right Reserved.   版权所有